随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不断深入,南溪区司法局结合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坚持“接地气”、“去官气”、“树正气”、“聚人气”的工作方针,不断落实亲民、便民、利民措施,确保活动取得实效。(4月6日 宜宾新闻网)
南溪区司法局结合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坚持“接地气”、“去官气”、“树正气”、“聚人气”的工作方针,使他们的群众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得更加深入,亲民、便民、利民措施得到落实,服务群众有了“底气”。
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是我们党的群众路线,也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我们的党员干部在群众在群众教育实践活动中也必须继承我们党的这一优良传统,深入到基层第一线,实实在在地去走群众路线,主动融入到群众中去,我们的工作才可能“接地气”,在和群众打成一片,服务群众的过程中。我们的党员干部才可能真正地祛除自身存在的“官气”,融入群众,倾听群众意见、建议和呼声才可能不是一句空话、假话,我们服务群众工作才可能真正落到实处。
干部在走群众路线的时候,必须用“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20字好干部”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不接受所走访对象的吃请、不接受基层单位和群众馈赠的土特产、不做违背群众意愿和侵害群众利益的事情、不搞陪同和迎来送往的,两袖清风,一身正气,才能够得到群众的信任和尊重,这时我们的干部才可能挺直腰杆去走群众路线,服务群众,解决好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打铁尚需自身硬,干部要走好群众路线,服务好群众,必须首先坚持“接地气”、“去官气”、“树正气”、“聚人气”的工作方针,自身了聚“四气”,服务群众才有“底气”,群众教育实践活动才可能取得群众满意的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