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许世伟)“谢谢审判长,谢谢人民陪审员,谢谢书记员!”当两个孩子的抚养问题得到解决时,当事人蔡某对法官这样说道。
3月28日,永善法院桧溪法庭深入当事人所在地团结乡新田村开展巡回审理,得知当事人蔡某家有难事儿,法官立刻前往。当事人李某原本是蔡某的儿媳,但因蔡某的儿子去世后,李某改嫁。在蔡某家时,李某便生育两个孩子,改嫁后又生育三个孩子。李某改嫁的丈夫去世后,家境较为贫困,且李某要抚养三个孩子,便没有对在蔡某家生育的两个孩子尽到抚养义务。随着蔡某夫妇年老,无法再承担孩子的生活学习开支,蔡某、李某因孩子的问题产生了矛盾。
法官从情、理、法的角度耐心对蔡某、李某进行疏导。李某沉默许久,眼泪悄悄的从眼角溢出,轻声说道:“孩子是我生的,我也心疼,但是我另外还有三个孩子,又没有什么经济来源,实在是因为没有能力抚养孩子才会这样,现在爷爷奶奶也老了,我只有尽量让孩子少受苦吧。”
最终在法官的调解下,蔡某与李某协商好,双方共同照顾两个孩子,尽可能让孩子上好学、吃饱饭,健康成长。